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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展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

发布时间:2024-12-07 02:44:30 作者:admin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浙江开展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

  帮助123家企业解冻账户资金7000余万元

  11月20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记者获悉,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涉企案件5028件,其中12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为典型案例。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过孟超在通报时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关于坚持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和“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部署要求,助力营商环境最优省建设,围绕企业发展难点、痛点、堵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回应企业关切。

  据悉,检察机关对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排查企业资产被查封2年以上且未解封的1.7万余条数据线索,帮助123家企业解冻账户资金70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其中,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用时3小时,帮助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迅速解冻被外省办案机关超范围冻结的资产约3000万元。乐清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建立跨区域冻结涉企账户救济协作机制,累计帮助企业解封账户62个,涉及金额1220万元。

  针对企业内部贪腐问题,检察机关实施“啄木鸟”、清廉民企法治护航等专项行动,今年1月至10月共批准逮捕企业内部贪腐案件342件401人,提起公诉811件1112人。同时,开展追赃挽损“一案三查”,查赃款赃物去向、查全部关联人员、查是否善意取得,帮助500余家企业追赃挽损4亿余元。

  为打击不法分子利用空壳公司实施金融、涉税、走私等违法犯罪,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实施“净化空壳公司”专项行动,通过搭建数字监督治理模型等手段,为企业挽回损失1亿余元,该做法后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

  通报介绍,浙江省检察机关以“四大检察”融合贯通推动涉企问题全方位解决,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机制更加务实高效。例如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深化“一案四查”机制,对知识产权案件同步审查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监督线索,今年1月至10月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904件,综合履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深化“诉前调解”机制,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诉前调解全覆盖,共办理诉前调解案件258件593人,帮助255家企业获赔1.2亿余元,有效助力企业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挽回经济损失。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以深入实施省委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部署为契机,深化涉企法律监督“一类事”、数字经济司法保护等重点改革任务,因地制宜打造杭州“全域检察e站”、宁波“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等一批涉企法治服务检察品牌,努力营造最好的营商环境。

  过孟超表示,下一步,浙江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找准检察护企履职着力点,加大对违法“查扣冻”、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问题的监督力度,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工商联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记者王春 通讯员阮家骅)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2/t20241204_6755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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