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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宪法

发布时间:2024-12-07 04:36:58 作者:admin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12月4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持续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主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主持会议,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检察机关行使职权的权力来源和基本出发点,要牢牢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

  

  会议强调,要坚持宪法确定的党的领导地位,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自觉做对党忠诚老实的践行者。要更加主动融入党和国家的发展大局,更加自觉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会议指出,要坚持宪法确立的人民主体地位,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神实质、本质要求和实践路径,坚持高质效办案,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牢固树立依宪履职、依宪用权的理念,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权力。要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的能力水平,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省检察院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省纪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各内设机构、院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正处长级干部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jcyw/202412/t20241205_67501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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