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内控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现提出以下建议,请举一反三并限期整改……”近日,针对查处“校园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纪委监委向区教育体育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深挖案发原因,开展以案促改促治。
“纪检监察建议书精准指出了我们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抓好问题整改,完善相关制度,补齐工作短板,强化监管职责。”收到建议书后,该单位制定了整改方案,从内控机制、工作程序等方面入手,完善了《偃师区教体系统食堂招投标管理办法》《偃师区教体系统学生餐费管理办法》等食品采购、管理、安全长效制度,进一步规范“校园餐”管理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偃师区纪委监委坚持将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履行监督职责、深化标本兼治、提升监督效能的重要手段,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位等问题进行精准扫描,找病根、列清单、促整改,有效推动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向实处用功、向深处发力。
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真正发挥“药到病除”的作用,该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对相关问题和案件的分析研判,注重从“人”上找原因,从“事”中挖根源,从“制度”上查漏洞,形成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纪检监察建议,确保对症下药、精准施治,让每份纪检监察建议书都成为标本兼治的“良方”。2024年以来,共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08份,督促整改各类问题606个,推动完善相关制度138项。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区纪委监委按照“谁建议谁跟踪、谁督办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电话跟踪、定期抽查等方式,对相关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形成“提出建议、限期整改、常态监督、跟踪回访”的工作闭环,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地见效、整改到位。(张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