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倡廉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举报案件

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于华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12-18 02:36:54 作者:admin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于华伟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华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于华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12/t20241213_67643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