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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强化室组地协作机制 协作对象拓展为所有中央驻赣单位

发布时间:2021-08-01 03:46:29 作者:admin   来源: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省纪委监委邀请中央驻赣单位纪检机构派员列席省纪委全会、相关座谈会等”“中央驻赣单位纪检机构因干部培训、廉政警示教育等工作需要,向省纪委监委提出支持的,省纪委监委将积极协调解决”……江西省纪委监委近日出台加强与中央驻赣单位纪检机构协作配合工作意见。

  江西省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与中央驻赣单位纪检机构协作机制,有效增强互促互进和工作合力。江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纪委监委在去年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协作机制的基础上,今年谋划进一步推进协作,协作对象从少部分单位拓展为全部61家中央驻赣单位纪检机构,协作事项拓展为教育培训、信息交流、监督办案等各个方面,推动形成“组地”“一盘棋”工作格局。

  为做好深化拓展工作,江西省纪委监委强化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近年来中央驻赣单位纪检机构向省纪委监委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协作的若干条措施,并主动向61家中央驻赣单位纪检机构广泛征求意见并认真吸纳修改。

  “在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出台的有关‘室组地’协作制度的基础上,深化拓展形成列席会议机制、共享教育培训资源机制、共享信息机制、邀请参与监督和办案工作机制、沟通联系机制等5项协作工作机制。”江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列席会议机制即省纪委监委邀请中央驻赣单位纪检机构派员列席省纪委全会、相关座谈会等。共享教育培训资源机制指省纪委监委在组织开展有关工作培训时,邀请中央驻赣单位纪检机构人员参加。共享信息机制指省纪委监委可与中央驻赣单位纪检机构就日常监督中了解到的政治生态等有关情况进行相互沟通,可以将印发的有关文件、出台的有关制度、工作经验信息、案例通报等抄送中央驻赣单位纪检机构。邀请参与监督和办案工作机制指省纪委监委结合中央驻赣单位纪检机构人员的专长、特点、业务锻炼需求等情况,邀请其派员参加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和巡视等工作。

  江西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省纪委监委将与中央驻赣单位纪检机构积极实践,推动协作机制落实落细,共同做好加强联合、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室组地”协作大文章。(熊飞云)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gplz/202107/t20210729_983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