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纪委同志及时对我约谈提醒,我才没有越陷越深……”近日,一名被托里县纪委监委约谈的干部由衷感叹道。
据悉,托里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日常谈话、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工作约谈等方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直面问题,巧戳“痛”处,引导被谈话对象敞开心扉,检视自己的错误,做到早教育、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早规范。
今年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47.8%,下发监察建议书5份。托里县纪委监委积极前移监督关口,着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坚持早发现、早教育,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该县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运用“第一种形态”为抓手,积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突出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党员干部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领导力和战斗力。
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向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委(党组)“第一种形态”和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并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执纪审查作用,把“第一种形态”纳入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积极统筹监督力量,及时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扛起贯彻落实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对个别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搞形式、走过场的,做到严肃追责问责。(托里县纪委监委 张洁 | 责任编辑 郭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