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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和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彦云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08-17 17:28:04 作者:admin   来源: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晋中市纪委监委对和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彦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彦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 向公职人员赠送礼品,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长期不作为;涉嫌犯受贿罪。

  刘彦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但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公权力与个人利益挂钩;对于鸿润煤业公司非法占地的问题长期不作为、不监管,后果极其严重;利用职务便利大肆收受贿赂,尤其是在担任县委政法系统的主要领导后,刘彦云不仅不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反而继续收受大额贿赂,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知耻,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晋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晋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彦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彦云简历

  刘彦云,男,汉族,1971年9月生,山西和顺人,大专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年9月任和顺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10年3月任和顺县马坊乡党委书记;

  2011年5月任和顺县喂马乡党委书记;

  2013年2月任和顺县义兴镇党委书记;

  2016年9月任和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义兴镇党委书记;

  2019年12月任和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义兴镇党委书记;

  2020年4月任和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晋中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xdi.gov.cn/scdc/shiggb/djzwcf/2021081624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