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人社厅纪检监察组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这一“关键少数”,坚持靶向思维、对症下药,综合运用列席会议、主动约谈、专题会商等政治监督措施,强化监督约束,着力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
该派驻纪检监察组逐步完善前期制发的《关于加强综合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等“1+4”工作机制,明确各监督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参加被监督单位党组会、办公会,不定期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约谈等方式,及时发现厅党组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三重一大”、履行主体责任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跟踪监督落实到位,确保“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以“驻点办公”为基础,在实施“一驻点一方案一报告”驻点监督的同时,驻人社厅纪检监察组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工作要求,将全组人员进行整合混编,轮番驻点开展监督检查,优化固定联络员驻点监督模式,着力打破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人头熟、监不深、察不透”的壁垒。
同时,该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第三监督检查室对综合监督单位厅级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并对“四种形态”处置情况进行通报,归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同时,做好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常态化开展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建制,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党组认真对照检查,明确整改责任,健全制度机制;用身边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督促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吸取深刻教训,时刻保持警醒。
该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每半年向自治区党委、纪委监委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完善主要领导向党组或全体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落实年终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会同各被监督单位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纪检监察联席会,听取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专题报告。以政治生态评价为载体,制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及评估报告专题调研工作手册》,每季度进行一次政治生态专题调研,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实现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覆盖,加强监督的靶向性和针对性。(驻人社厅纪检监察组| 责任编辑 裴华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