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该起案件中存在着文书格式不规范、取证手续不规范和卷宗材料不完整等问题,请按照清单进行补充完善。”这是六安市金安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落实“乡案区审”,对乡镇(街)上报违纪案件存在“瑕疵”提出整改意见的一幕。
今年以来,金安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纪委不同程度存在的定性不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通过严格审查、深入指导、强化培训等方式,持之以恒为基层纪委案件“把脉开方”,提升监督执纪精准度。
“我们规范处理流程,要求基层办理的案件,需先由联系指导的纪检监察室初步审查后,再交案件审理室进行协审。”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坚持‘指导不包办、把关不越权’的原则,对案件事实、定性证据、处理意见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提出审理意见,切实抓好督促整改。”
为确保执纪审查质量,对案件疑难复杂,定性、量纪等存在争议的,区纪委监委积极与基层纪委会商,审理室召开室务会讨论,必要时组织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集中作战,深入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指导案件,并进行现场办公。
“乡镇纪委工作量大面广,一线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直接影响到纪法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所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水平至关重要。”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员培训计划,通过跟班学习、交流研讨、以案代训等形式,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案件办理程序,进一步提升基层纪委执纪水平。”
“案件审理是执纪审查工作的后道工序,是十分关键的一环。抓实‘乡案区审’,严格把关,规范程序,让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才能做到公平公正,让纪律‘长牙’‘带电’。”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六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