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现场解答你们提的各项疑问……”日前,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芜湖市湾沚区纪委监委牵头部门负责人向各镇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相关区直单位承办人员说道。
今年7月,湾沚区被指定作为中央纪委推进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试点区后,区纪委监委积极谋划、认真调研,梳理出“33+7”项清单,把已有的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与“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贯通融合,全面推进试点工作。
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作为中纪委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试点区,区纪委监委深感责任重大,把平台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成立了由区纪委书记任组长、常务副书记具体抓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做好技术和业务指导工作,为试点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充分调研,制定试点方案。根据试点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调研和座谈,拟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及时进行部署。积极与各镇、相关职能部门等单位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在省纪委监委33项“基本”清单基础上,梳理具有本区特色的“7”项清单事项,厘清各方责任,最终形成“33+7”项清单,确保试点工作科学、合理、有序推进。
整合资源,贯通新旧平台。近年来,湾沚区纪委监委紧盯基层小微权力,在全省最先探索构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实行权力清单化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总结、动态调整,按照“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标准,不断推动全流程管理、全过程公开、全方位监督,在平台贯通、数据共享等方面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此次试点,在保留原有平台继续使用的情况下,确定采用统建平台的模式和“线上转办、线上回复”为主、适当保留线下转办事项的业务模式,将原有的小微权力平台线上资源进行整合利用,让新旧两个平台融合贯通,最大程度提高线上平台的利用效率。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及区直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推进会上要求道,“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根据‘33+7’项清单,明确政策依据、流程图、办理单位以及监督单位,同时各镇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群众明白、让干部清白,持续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芜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