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时间、地点、原因及相关人员、费用等证据提取手续不齐全。”
“在核实过程中,应当重点审核其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听取其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提出恰当的量纪。”
近日,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徐碧街道纪工委“送审下乡”小课堂上,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针对一起酒驾行为审理案件,精准迅速指出案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送审下乡”小课堂,是三明市纪委监委深化全员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履职和把握证据标准能力的有效探索。
三明市纪委监委总结提升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工作经验,根据基层县乡换届后人员调整较大、对案件审理程序不熟、党规党纪适用不够准确等实际,制定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在落实“乡案县协审”的基础上推出“送审下乡”活动,保障和提高基层案件查办质量。
案件审理是保证案件查办质量的“关口”,反映监督执纪执法水平的“窗口”。“送审下乡的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下沉帮扶和监督可以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能力和基层案件质量。”三明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通过“送审下乡”小课堂开展全员培训,坚持学用结合,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案件审理问题,推动基层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
据了解,该市要求各县(市、区)每月报送1至2件乡镇正在审理的案件,从中选取2至3件案件,下沉乡镇实地指导具体案件审理工作,零距离传授案件审理程序、证据认定等案件审理基本技能,帮助乡镇提升履职能力,减少错误发生概率。
与此同时,该市梳理汇总基层办理案件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下发到各县(市、区),并视情召开乡镇案件审理片区、县级片区研讨会,协调指导制定相应举措解决问题。
“这种面对面、点对点的指导机制很接地气,可以精准找出案件办理的问题,提供专业帮助,指导如何整改、规范,还能现场答复提出的相关业务问题。”徐碧街道纪工委负责同志说。
据悉,该市将针对基层案件办理业务能力的短板和不足,因人制宜开设审理专题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并适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推动案件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三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