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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9 12:11:28 作者:admin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近日,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向综合监督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发函主体、受理范围、受理事项和工作要求进行明确,要求各单位党组加强与驻厅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征求意见事前沟通、来函信息资料、时限要求,除特殊情况外,提前3天向纪检监察组发函,并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人员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现实表现材料等资料,特别是大批量征求意见要提前告知,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 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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