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石景山区纪委监委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推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制度化推进,确保“报得对”。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具体措施及责任清单》《关于加强派驻(出)机构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办法》,细化请示报告工作内容,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清单化落实,力求“报得全”。详列请示、报告、报备三类责任清单,包含32项请示、69项报告、10项报备事项,对责任主体、请示报告对象、时限、程序等进行说明,精准照单执行。2021年以来向市纪委监委、区委请示报告187次,收到派驻出机构请示报告379次。
针对性检查,推动“报得准”。理顺备案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工作流程,做好请示报告内容把关。对实际工作中报什么、报给谁、怎么报等问题进行总结,提出规划性意见,确保请示报告工作严准细实。(文/李蕊君 责编/孔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