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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担当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

发布时间:2019-07-25 18:07:49 作者:   来源:

原标题:强化责任担当 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深刻阐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根本目的、原则要求、实现路径等,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强大思想理论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重大意义的论述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既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又将党的领导体现在改革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解决了过去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优化了反腐败资源配置,确保了党中央牢牢掌握纪检监察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权。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对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破题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到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把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在第一条,再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实施监察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逐步把所有党员和行使公权力人员纳入统一监督范围,解决了过去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同步、部分行使公权力人员处于监督之外的问题,实现对公权力监督和反腐败的全覆盖、无死角。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扩大反腐败斗争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要实现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当前,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正如总书记所讲,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收拢五指,重拳出击,加大查处力度,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这些成效的取得,归其根本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指挥。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顺乎时代、完全正确。

   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坚决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是我们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就是维护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全国政协机关是为全国政协履职服务的政治机关,肩负着协助全国政协党组落实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督促其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尤为重要。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等情况的监督,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座谈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督建议。督促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把好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防“七个有之”,确保机关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坚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把日常监督做深做实做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监察是对公权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监委第一项职责就是“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深入落实《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履行好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盯紧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严格执行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规范与机关党组的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坚持每年初推动机关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深入开展局级和重要岗位处级干部以及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督促机关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经常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保护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首次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保证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的重要任务来部署。要深入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办有关文件要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针对全国政协机关会议多、调研多的特点,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坚持不懈、化风成俗。

   规范行使纪检监察权,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改革目标不能偏、工作职能要跟上、各项规则要跟上、配套法规要跟上、协调机制要跟上等5个方面,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精准有效行使监察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就是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要紧盯“关键少数”,聚焦监督全国政协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驻会部级、局级干部,以点带面提升监督全覆盖质量。要根据监察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对政协委员的履职监督,根据其特点,创新方式方法,建立政协委员履职情况档案,加强对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监督,使全国政协委员无论本身是何种身份,在履行政协委员这一公职时,都要接受来自国家专门监督机关的全面检视和监督。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办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坚决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特别是不能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调查、任性问责处置。强化自我约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监督,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作者戴均良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