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基本工作导向。山东省临沂市纪委监委大力弘扬沂蒙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深入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找准切入点,开展专项治理。始终把“让老区人民过上好日子”作为努力方向,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临沂市纪委监委通过调研,发现物业管理服务不佳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在深入分析研判、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纪检监察机关跟进治理相关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治理能力,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
找准结合点,跟进提级监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针对基层群众广泛关注的村(社区)“两委”换届、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等热点,临沂市纪委监委试行提级监督。其中,在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临沂市纪委监委从全市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村(社区)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村(社区)纳入县区纪委监委提级监督试点范围,以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重点,与清廉村居建设相结合,推动打造“干部清正、事务清爽、民风清淳”的基层政治生态。
找准着力点,健全长效机制。解决好基层群众诉求,关键在发挥好基层监督的主体作用,打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临沂市纪委监委着眼打牢基层基础,针对乡镇纪委监察室人手少、力量分散等问题,推动县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协作区工作模式,每个协作区覆盖2至4个乡镇,整合机关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监察室三方力量,通过协作办案、交叉检查、成果共享等方式,统分结合、上下联动,有力提升乡镇纪委监察室的工作规范化水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执法能力。落实省纪委监委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直通车”机制,紧盯市直部门单位加重基层负担、“甩锅”责任等问题,设立乡镇直报点,及时收集问题线索,督促开展问题整改。通过上下联动、上下同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戚军山东省临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