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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看进展 | 吉林通过以上促下、上借下力、下借上势 更好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

发布时间:2021-09-10 20:52:35 作者:admin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巡视巡察是重要政治工作,也是民心工作,巡视巡察机构要将发现群众急难愁盼或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推动有关部门有效解决,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每一位老百姓,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吉林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通过以上促下、上借下力、下借上势,全面调动巡视巡察系统资源,逐步规范巡察工作、完善巡察制度、提升巡察质效。截至2021年8月,全省市县党委对5608个巡察对象完成巡察,占比99.73%;反馈问题124226个,完成整改114716个,占比92.34%;移交问题线索16245件,立案3850件。

  落实“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要求

  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巡视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各级党委(党组)。吉林省委把抓巡视巡察监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和具体行动,紧紧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深入落实“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要求。

  今年2月,吉林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省委第九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将巡视巡察工作纳入省委常委会议事范畴。9月中旬,吉林省委将首次专门召开全省巡察工作会议,并以视频形式直接开到县(市、区)。

  吉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组织实施责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忠多次到省委巡视办现场办公、听取汇报;指导制定落实中央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的6个方面25条具体措施;深入50个市县巡察机构调研指导工作,并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工作思路,即:坚持依靠群众搞巡察,推动解决“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坚持聚焦民意搞巡察,推动解决“市级巡察不聚焦、县级巡察浮在上面”的问题;坚持赢得民心搞巡察,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获得感不强”的问题;坚持一贯到底搞巡察,推动解决“基层巡察成果不突出”的问题。

  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各市县党委把巡察作为“书记工程”,做到重要工作党委书记直接部署、重大事项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重要问题直接督办,确保主体责任落细落实。69家省直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工作时,领导小组组长全部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党组书记定期听取重点工作安排、巡察综合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实践探索在前,总结规范在后”

  综合施策开展指导督导

  开展指导督导是促进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吉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实践探索在前,总结规范在后”的原则,加强对巡视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把握,综合市县巡察实际情况,找出短板弱项,立足基层实际,综合施策开展指导督导工作。

  明确方向,开展前置审核督导。省委巡视机构对市级巡察工作方案和手册进行审核把关,把脉定向、纠偏扶正,明确巡察工作方向,防止对政治巡察内涵把握不准、监督内容泛化、监督方法单一。

  

  吉林省吉林市委巡察机构分阶段对各县(市、区)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试点工作。图为该市昌邑区委巡察组在桦皮厂镇集中查阅村级账目。刘洋 摄

  因地制宜,开展分类试点督导。省委巡视机构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深入,推动解决市县和省直部门巡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指导加强规范化建设。选取四平市进行试点,探索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如何更好发挥作用,选取吉林市、吉林市昌邑区、蛟河市和省社保局进行试点,探索巡察因地制宜、创新务实的方式方法,为市县和省直部门开展巡察工作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推动省卫健委探索建立巡察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贯通机制、与系统内专项检查衔接机制、与市委巡察成果运用联动机制;推动长春市双阳区探索巡察与基层党建和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了巡察工作联系点和巡察监督信息员队伍,并在全省推开。

  深入基层,开展蹲点调研督导。不走进群众中倾听呼声、解决问题,指导督导就会流于形式。吉林组织省委巡视机构精干力量成立两个工作组,深入吉林市、延边州、四平市、辽源市4个市(州),利用两个月时间压茬跟进市县两级巡察组,深入基层全面了解情况,现场“解剖麻雀”,提出工作建议105条,破解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并分别形成调研报告和专题报告、制定指导督导工作方案和手册。

  在此基础上,吉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汇报研讨会,听取“三督导”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全面指导督导工作。在下一轮巡视时,将全面铺开巡察指导督导工作,实现省对市、市对县指导督导“全覆盖”,推动全省巡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以巡视巡察带动其他监督工作

  推行“1+X”机制贯通各项监督

  巡视巡察要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其他监督协同配合,更好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吉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巡视巡察既是重要支撑,又要将其他监督贯通起来,形成体系”“探索‘1+X’机制,贯通纪律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以此通过巡视巡察带动其他监督工作,着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

  贯通融合不是简单建个机制就能完成的事情,而要从思想上、责任上、机制上、组织上全方面考量,才能形成监督合力。统筹考量,吉林研究制定建立巡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1+X”工作机制的意见。“1”是指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主体,“X”则是各类监督主体。根据巡视巡察不同时段、不同任务,“X”与“1”衔接协作,打破部门壁垒、形成监督合力。实践中,巡视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单独发文,而是集成化实施,采取与纪检监察机关内设部门统筹衔接机制,与组织、审计、政法、信访等相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一揽子将需要配合的单位和部门在一个文件中规定清楚,发文一次即解决与多个部门配合的问题。

  在省、市(州)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单位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与巡视巡察机构的协作,巡视巡察工作办公室根据工作流程,制作“1+X”总流程图、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流程图、巡视巡察机构内部关系图和具体工作流程图,明确了机制运行的工作程序。

  为促进巡视巡察与各方监督力量更好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吉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考虑不同层级党政机构设置情况,明确规定“1+X”机制适用于省、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县(市、区)参照执行。长春市建立巡察与信访、案件管理、党风政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配合机制,在重要信息通报、重要问题线索研判、发现问题交办等方面深度融合。四平市探索“巡察组+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组织部门干部科、组织科”人员构成模式,优化巡察组力量组合。白山市江源区实施巡察联动工作机制,为每个巡察组配备1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指定1个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巡察工作。

  巡视巡察是管党治党、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吉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把巡视巡察放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格局中去谋划,推动市县党委把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落实情况,作为巡察重点监督内容,以巡察助推加强基层治理。(记者 李钦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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