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缴的9000余元行政处罚款已按要求上缴县财政局国库账户。”某县直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向县委专项督查组反馈整改情况时说。该笔资金的追回,得益于砀山县扎实开展的巡察整改“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聚焦十四届砀山县委一至十五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移交线索及信访件办理情况,由该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协同配合,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对14个镇(园区)、64个县直单位共78个基层党组织的整改工作进行“过筛”式回头看,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移交线索处置到位、交办信访件办理到位。
各督查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对被巡察党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5个方面逐一检查,反馈、督办问题138个,并根据督查发现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约谈相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责任落实落细。同时,敦促相关单位以落实巡察整改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倒查制度机制漏洞,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以制度促管理、促提升。
“砀山县委巡察始终坚决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把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与全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通过起底督查,对各单位整改责任落实再监督、再督促,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助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砀山建设。”该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