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生活纪律以及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经研究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近日,在朔州市法院党组(扩大)会上,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相关人员宣布给予该院党组原成员李某某“双开”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指出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基督,以案严纪、以案释法,对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其所在党支部等人员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警示教育,在该院党员干部中产生了强烈反响。
为实现宣布处分决定教育从“关键少数”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全覆盖,朔州市纪委监委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专题教育活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建设专题培训以及全市党纪国法学习教育活动,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在执纪执法中传道传情,创新警示教育载体,充分利用送达处分决定这一特殊时机做深做细做实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点对点、面对面上好生动鲜活的警示教育课,改变以往处分决定“一宣了之”的做法,将“宣布处分决定、摆明违纪违法事实、明确处分依据、受处分人员检讨、班子成员(支部成员)深度剖析案发原因、案发单位深刻反思主体责任并作表态发言”全流程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警醒、震慑案发单位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坚持处分决定宣布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进到哪里,及时纠偏守正,严守纪律底线,让“纸上的处分”变成“心中的敬畏”,让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
“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种‘面对面’宣布处分决定并开展警示教育的场景,给我触动很深,令人深感震撼,作为一名司法人员,在以后工作生活中一定会引以为鉴,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增强纪法意识,恪守红线和底线。”市中级人民法院某党组成员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以来,朔州市纪委监委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组织“一把手”对职务犯罪公开宣判进行旁听观看、阅读忏悔录反思录等方式,充分发挥以案促治功能,认真做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切实让警示教育“活起来”。(朔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