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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坚持挺纪在前 精准践行“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21-09-16 23:20:38 作者:admin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铁岭市铁岭县纪委监委在践行“四种形态”上,确立抓日常、抓关键、抓长远,突出“防”、注重“实”、坚持“早”的理念思路,狠抓第一种形态,不忘后三种形态,做到综合施策、治病救人,统筹兼顾、标本兼治。

  夯实责任,加强监督,紧抓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铁岭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铁岭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铁岭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措施、责任目标及完成时限,为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提供了有力抓手,实现“两个责任”清单化管理。在落实清单化管理上,实行了台账管理,从四大班子领导到部门、乡镇班子成员人均一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记录依单履责情况。年初,协助县委与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82份,抓住关键少数,压实责任要求。县纪委监委与各乡镇纪委、县直各纪检监察组签订监督责任书49份,向下传导压力,层层落实监督责任。通过责任分工、责任清单、签字背书,进一步知责、明责,紧盯关键少数,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从而推进了各级党委守土履责。同时,强化监督问责。每半年,由县纪委副书记带队,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基层党委、纪委落实清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对9家履责不到位、台账记录不规范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问责。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强化领导干部纪律红线意识。铁岭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转变执纪观念,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方针,突出抓早抓小,加强对第一种形态的研究和实践。紧盯“关键少数”,对存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办案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年初以来,约谈纪委书记14人,函询11人,诫勉谈话2人。紧盯重要节点,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和高考、县乡党组织换届等重要时段,下发文件通知8个,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重申有关纪律要求,提前进行预警提醒。紧盯典型问题,针对违规大操大办反弹回潮问题,县纪委监委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婚丧喜庆操办有关规定,严禁分批次、多地点、超规模宴请。同时,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年初至今,对6起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从严执纪,严惩不贷,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铁岭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态度,对“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重拳出击决不手软。规范信访线索核查工作,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和处置标准,对案件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建立了纪律审查工作统计分析情况通报制度,对各乡镇纪委、县直各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进行督办;定期召开案件调度会,加强对基层纪检组织查办案件情况进行指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打好反腐组合拳。年初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84件,立案105件,结案133件,同比增长47.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2人,同比增长48.3%;移送检察机关1人。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tl/system/2021/09/14/0300974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