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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09-19 02:20:44 作者:admin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统一部署,近日,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工作动员会召开,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孟祥吉讲话,对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省委第十三巡视组组长单传海作了动员讲话,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周连华主持会议并代表被巡视部门单位作表态讲话。

  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鲁粮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相关部门单位涉粮职能处室和在济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孟祥吉指出,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这次围绕粮食购销领域开展专项巡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督促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净化粮食购销领域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是推动健全粮食监管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充分认识专项巡视的重要意义,支持配合好巡视工作,以专项巡视为契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履行好承担的职能责任,深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单传海强调,被巡视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共同完成好省委安排的专项巡视任务。省委巡视组将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把握专项特点,抓住专项重点,深入了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了解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了解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了解国有粮食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情况;了解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纠治情况;了解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粮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制约影响粮食购销领域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周连华表示,开展涉粮专项巡视对于高质量落实粮食购销领域主管监管责任,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中体现山东大省担当意义重大。被巡视相关涉粮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接受巡视监督,全面落实巡视各项工作要求。坚持把配合做好涉粮问题专项巡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把职责摆进去、工作摆进去、作风摆进去,确保专项巡视工作顺利进行。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坚持从严从实、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将这次巡视视为提升工作的良好契机,更好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工作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视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8853192761(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寄信地址:济南市第A103号邮政专用信箱,收件人:省委第十三巡视组,邮编:250013。网上邮箱:登录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在“巡视巡察”专题中点击“巡视组信箱”,按照提示内容输入。设置了6个巡视组信访箱,分别位于省发展改革委办公楼一楼大厅西北角;省财政厅办公楼一楼大厅电梯间西墙;省国资委办公楼(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北侧广场中通风口处;省市场监管局二楼大厅内西侧;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楼六楼楼梯间;省鲁粮集团办公楼24楼东拐角处。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本次专项巡视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涉粮问题以及与专项巡视工作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xsxc/202109/t20210918_116582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