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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点了哪些大“老虎”

发布时间:2019-09-27 11:06:27 作者:   来源:

编者按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发力,正风反腐力度不减,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2月20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全文公布。其中,提到了十只大“老虎”,报告为何对他们进行点名?这些大“老虎”身上存在哪些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孙政才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

孙政才的行为完全背离了党性原则,严重违背了党中央对高级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辜负了党中央的信任和人民的期待,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巨大损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7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立案审查。

2017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孙政才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鲁炜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严肃查处鲁炜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

鲁炜身为党的高级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中央极端不忠诚,“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是典型的“两面人”,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问题严重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典型,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2017年11月2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中央网信办原主任鲁炜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2018年2月13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鲁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蒲波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根据巡视移交线索查处了蒲波、曾志权、吴浈等案件,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蒲波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腐化堕落、沉迷赌博,亦官亦商、“亲”“清”不分,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群众反映强烈,政治影响恶劣。

2018年5月4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贵州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蒲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18年11月2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蒲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曾志权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根据巡视移交线索查处了蒲波、曾志权、吴浈等案件,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曾志权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亲属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用财政资金审批权多方承揽工程,与私营企业主相互勾结,以“合法商业行为”之名掩盖权钱交易之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属于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2018年7月1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19年1月4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曾志权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和中共广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吴浈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根据巡视移交线索查处了蒲波、曾志权、吴浈等案件,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吴浈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特别强烈,政治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

2018年8月16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19年2月2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吴浈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赖小民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果断查处赖小民等手握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大肆侵吞国有金融资产的“内鬼”。

赖小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擅权妄为、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生活奢靡,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且毫无顾忌、不知敬畏、变本加厉,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群众反映特别强烈、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

2018年4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18年10月15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赖小民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冯新柱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拔除冯新柱等违规操纵产业扶贫基金、中饱私囊的“烂树”。

冯新柱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道德败坏,腐化变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2018年1月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陕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冯新柱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2018年3月31日,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冯新柱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李贻煌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挖出李贻煌等利用国有企业资源谋取私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蛀虫”。

李贻煌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违背党的宗旨,漠视群众利益长期搞特权,进行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多种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2018年1月1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江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李贻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2018年4月26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贻煌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艾文礼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艾文礼、王铁、李建华等中管干部主动投案,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艾文礼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目无道德法纪,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

2018年7月3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河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艾文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18年10月19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艾文礼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提出减轻处罚的建议,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铁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艾文礼、王铁、李建华等中管干部主动投案,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王铁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

2018年8月1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18年11月19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铁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退休手续;终止其河南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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