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阿里地区组织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杜绝“车轮上的腐败”。
阿里地委带头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始终把纠正“私车公养”问题作为政治任务,履行好主体责任,对照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和发生规律,认真分析制度漏洞、管理漏洞,强化标本兼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全盘接收问题、整改问题,堵塞制度漏洞、管理漏洞,做到立明规矩、严明纪律、抓好落实。地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实地抽查,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着力发现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上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充分发挥党风政风对社会风气的引领作用,带动养成节约习惯。
阿里地区纪委监委把“私车公养”专项治理工作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清理纠治问题相结合,成立由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伟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细化了责任分工,全面加强自查清理、处置整改、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标自治区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查摆“私车公养”问题。通过自查,截至目前,地区各级各部门共上报自查自纠报告68份,查找有关问题267条。(阿里地区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次旦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