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已进驻房山通州
(记者 骆倩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启动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月12日、13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房山区和通州区,开展为期30天的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房山区、通州区分别于10月12日和10月13日召开督察动员会。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标本兼治、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第二轮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加快推进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快落实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此次进驻督察将严格按照《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开展,紧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紧盯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除了把问题查实查透查准查深,还将深入分析造成问题的原因及其背后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根据安排,第二轮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30天(房山区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1月10日,通州区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1月11日)。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