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处分后,觉得自己身上有了污点,工作起来没有劲头。多亏组织没有放弃我,一直进行回访教育,帮助我从迷茫的情绪中解脱出来。我只有努力工作,才能回报组织对我的信任。”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石横六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崔某某,向前来回访的纪委监委干部道出了心声。
2020年11月,崔某某因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小麦种植面积侵占村集体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刚受到纪律处分后,我心里很难接受,也很受打击,觉得在亲戚朋友和群众面前抬不起头来,后来市纪委监委的同志多次找我谈话,帮我解开心结。”在回访教育的激励下,崔某某回到工作岗位,及时调整思想状态,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去。
肥城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回访教育作为强化日常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规范回访教育的主体、对象、谈话内容、谈话方式和协作配合、结果运用等内容及程序,有力推进回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回访教育时抓牢关键点,定期向受处分人员宣传党纪、政纪处分知识,通过对其错误行为及性质的细心剖析,帮助其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化解其思想误区。
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和生活情况、家庭状况,特别是受处分后工作及生活上存在的困难等情况,切实帮助违纪人员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做到不歧视、不冷落、多关心、多鼓励,使其重新树立信心。两年来,先后帮助生活、工作困难受处分党员30余人,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组织关怀。
挖掘闪光点,对一些有专业特长、受处分后表现较好的干部,处分影响期满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推荐使用建议,对工作认真、转化明显的,及时给予表扬,激发他们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据统计,自2020年以来,肥城市纪委监委已对受处分处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555人(次)。(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