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政治引领,树立纪法意识。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建设,不是简单的工作问题,而是严肃的政治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讲政治和讲法治的内在一致性,强化对纪与法的学思践悟,熟悉掌握纪法知识和理论,做到通纪懂法、遵纪守法,确保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纪检监察权力。
强化实战锤炼,根植纪法思维。纪检监察干部要多深入正风肃纪反腐的第一线,通过一线监督和办案,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在实战中根植纪法思维。要坚决转变重纪轻法或重法轻纪的单一思维,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实施一体审查调查,做到应纪则纪、应法则法,打好精准施策的“组合拳”,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实现查办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自我约束,提升纪法素养。执纪者必先守纪,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对党忠诚、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提高本领、带头锤炼作风,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提升纪法素养。要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定期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交叉互查等,给自己定制度、立规矩,强化内部制约。要接受外部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莆田市荔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理主任胡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