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纪委监委收到举报信:
“沟溪乡残联理事长张利胜伙同他人骗取残疾人扶贫基地补贴……”
2020年4月,在沟溪乡信访反馈会上,柯城区纪委监委通报对该乡残联原理事长张利胜的处理结果:
张利胜采用虚构事实方式,伙同他人骗取残疾人扶贫基地补助款3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3万元已追缴。
调查细节
收到举报信后,柯城区纪委监委迅速开展调查,“老熟人”张利胜又一次进入调查组视线。
为什么称张利胜为“老熟人”?2018年8月,衢州市在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时发现,时任沟溪乡残联理事长张利胜利用职务之便,在其母亲亡故情况下仍申领其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长达5年之久。2018年9月,张利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9年5月,调查组找到已经退休在家的张利胜,他一上来就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这次残疾人扶贫基地申报工作,我作为乡残联理事长,都是为了帮助残疾人,丝毫没有为自己谋利,过程也都是合法合规审核评议的。”
调查组调阅资料发现,该项残疾人扶贫基地补贴从申请报告到残疾人工资单、劳动合同、残疾人辐射名单、残疾人帮扶协议、残疾人复印件等等所有台账资料齐全、时间节点清晰,举报的问题似乎并不存在。然而,一张模糊不清的复印件,撬开了案件突破口。
“复印机该换墨盒了,一块浓一块淡的。”调查组同事的一句咕哝,让调查组组长来了灵感:“我一直觉得营业执照复印件有点怪。审核材料中,整张老三水果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除了‘法定代表人毛建明’几个字清晰可见,其他的都模糊不清,很可能有猫腻!”
“我是三古的小舅子,在他的合作社投资了1万元,但法定代表人是徐三古。张理事和我们说,要法定代表人是残疾人的合作社才能申请补贴,我刚好有残疾证,就用我的名字复印制作了一张假执照。”面对调查组,毛建明如实交代问题。
“你们合作社除了你是残疾人,还有其他员工是残疾人吗?”“还有5名。”
经查,“老三水果合作社营业执照”原件上法定代表人为“徐三古”,复印件上法定代表人被篡改成了“毛建明”。
经仔细辨认,申报材料其他复印件也存在类似疑点。调查组顺藤摸瓜,找到老三水果合作社申报材料上的其他5名残疾人“员工”逐一核实情况。
“他们往我银行账户里打了100元钱,说是用来交社保金的。”
“啊?老三合作社在哪里我都不知道,我这两年都在城里食堂工作,没有回过乡里。”
“我不识字,不会写字,自己名字签不来。”
……
几份笔录做下来,调查组心里已有了数。
调查组再次找到张利胜,把虚构的残疾人工资单、劳动合同、残疾人帮扶协议等证据材料摆在他面前,张利胜向调查组交待了实情。
“2015年,区里有个申报市级残疾人扶贫基地的指标,有三万块钱补助,我悄悄告诉了老三水果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徐三古。因为徐三古是村支书,我们平时接触比较多。”
“法人代表必须是残疾人,徐三古就让他的小舅子毛建明和我联系沟通申报的事。申报条件中有辐射帮助五名残疾人的硬指标,老三水果合作社没有达标,我就从乡里残疾人名单库里挑了几个人。”
“毛建明没什么文化,申报的东西不会弄,我就帮他们弄了一下。”
……
调查显示,从申请报告到残疾人工资单、劳动合同,包括所有材料上的签名,张利胜都一手包办伪造。张利胜还参与了评议工作,帮助老三合作社顺利通过申报,骗得3万元补助款。
2019年4月,柯城区纪委监委将张利胜涉嫌诈骗罪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2019年6月,张利胜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2019年12月,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张利胜投案自首、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4月29日,张利胜因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伙同他人骗取补助款项,且属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情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万元补助款已被追缴;涉案人员徐三古已另案处理。
纪法小课
基层干部在一线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其履职情况关系到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能否落到实处、惠及群众。张利胜作为乡残联理事长,本应严把审批关,让残疾人扶贫补助款用在刀刃上,但他却对法纪毫无敬畏,监守自盗,骗取扶贫资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四)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五)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张利胜曾因违反党纪被严肃处理,但其不思悔改、再触红线,在退休之后被开除党籍。人走“查”不凉,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