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为期5天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首期大数据办案专题培训班圆满结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理主任刘奇凡出席结业式并作总结讲话。
刘奇凡指出,这次集中培训是专题培训、专项培训,具有高起点、高素质、高质量三个特点。要通过集中培训点燃激情,立足岗位发挥“三个效应”,确保见行见效。要发挥种子效应,辐射带动身边人强化大数据意识、增长大数据知识、形成大数据共识,推动大数据办案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切实把这次培训效应放得更大更好。要发挥头雁效应,掌握运用所学所得自我加压,敢于带着团队冲锋陷阵、攻坚克难。要发挥鲶鱼效应,善于运用数据方案解决问题,激活整个队伍,增强动力活力。
刘奇凡强调,要通过思想革命开创时代。从习惯的路径依赖和工具方法中超越出来,主动适应大数据这一时势,持续提升自身素质,不断创造新的应用场景,推动大数据监督办案迭代升级。强化大数据改造、大数据赋能,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办案、反向倒逼、正向强推作用,为数字辽宁建设贡献纪检监察智慧力量。坚持数据资源化,充分认识数据是一种重要资源,形成“遇事找数据、工作靠数据、验证看数据”的工作理念和工作习惯;坚持资源数据化,强化用数据工具加工整理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为我所用。结合具体工作实际,一方面要构建模型、提炼战法,筛选识别、比对碰撞精准发现问题,并注重系统总结通过大数据发现问题的规律性路径和基本经验;另一方面要需求引领、数据解决,聚焦纪检监察业务实践提出需求,组织研发解决方案,在反复优化需求和解决方案中创造优势战法。
刘奇凡强调,要通过数据赋能插上翅膀。注重单兵赋能和团队组合,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根据需要提出大数据工作要求、为大数据运用作出贡献,每个部门都要有大数据管理员,以单兵优秀带动团队升级,形成组合优势。既要重视人力运用,更要重视数力作用,依靠先进算法和强大算力强化数据运用分析,形成叠加优势。要切实改变工作模式,注重从数据使用、数据思维、数据方法、数据工具来研判线索、开展初核、立案审查和以案促改,积极探索实践由线索到数据、由数据到案件的新的办案路径。要强化共享和共智,扩大已开发模型和战法的应用场景,推动知识传播、知识共享,鼓励纪检监察干部积极贡献运用大数据的典型战例和成功经验,创造新的群体智能,持续提升全省大数据办案整体能力水平。
刘奇凡要求,要通过平台升级治理效能。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数据运用平台建设,促进全省纪检监察大数据技术迭代升级,着力增强大数据监督、大数据办案的穿透力和震慑力。坚持先易后难、共享为主,着力打通数据壁垒,建设数据汇聚平台,推动职能部门提供有效数据,促进关键数据落地,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有关数据的加工整理和上传汇聚,切实做到及时、有效、管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力、创造力和执行力,推动监督治理走上数字之旅。将数据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强化安全保密意识,严格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坚持有形监督与有效监督并重,既要使数据能够接通、能够共享、能够使用,又要能够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大数据监督成为常态。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推动职能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公开相关数据,提升公众知晓度,强化监督效力、释放治理效能,形成“三不”一体推进、净化政治生态的数据治理辽宁方案。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郝宏军主持结业式,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结业式。结业式上,培训班8名学员代表发言,汇报交流了学习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