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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规范设置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

发布时间:2020-08-11 09:09:34 作者:207-wanghuiliang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为在更大范围内整合监督力量,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基层监督健康有序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重点任务,从推进乡镇及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设置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到充分发挥村(社区)监督力量作用、探索推行村(社区)划片交叉监督,再到严肃惩处基层微腐败问题,始终紧紧围绕优化力量、夯实基础的目标导向,确保群众身边的问题能够在基层及时得到解决。

  为有效整合监督力量,破解监督难的问题,县(市、区)纪委监委可以结合实际,在所辖乡镇(街道)之间设立纪检监察协作区,按照“一事一授权”,协助县(市、区)纪委监委对所联系乡镇(街道)进行监督。纪检监察协作区可以采取提级、交叉办理等方式,对所联系乡镇(街道)一般干部、基层站所干部以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必要时还可以对县(市、区)党委管理的乡镇(街道)干部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

  基层情况千差万别,问题表现多种多样,特别是行政村(社区)量大面广、情况迥异,家族和姻亲关系错综复杂,“熟人社会”、人情干扰问题比较突出,必须结合实际创新监督方式。指导意见从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实行重点村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推进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做好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推动职能部门监督向基层延伸、将群众工作贯穿基层监督全过程等六个方面给出了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方式。

  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监督方式。阿勒泰地区对基层权力事项全面摸排梳理,列出72项“小微权力”清单,为精准监督梳理“标靶”;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健全完善四责联动、内外协作等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巴州纪委监委紧盯基层微腐败,对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和田地区纪委监委组建协作区专班,统筹调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昌吉市纪委监委研发村务公开监督查询两个平台,为基层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强化基层监督牢牢抓在手上,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监督能力,积极担当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为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提供坚强保障,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