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车管理规定,同时也反映出你局在公车管理上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松懈等问题……”近日,颍上县纪委监委针对公车私用问题,向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发这样一份监察建议书。
接到监察建议后,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时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公车规范化管理,对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行驶过程实现全过程监管。同时,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及车辆驾驶员再次学习《城管执法局车辆管理制度》,并签订责任书。
“我局以此为契机,通过健全完善公车管理制度,既解决了驾驶员工资待遇低和定点停放位置不合理的问题,又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私车公养和公车私用的隐患。”颍上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据了解,今年10月份以来,颍上县纪委监委先后开展公车加油和公车私用专项督查,共查处案件4起,处理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6人。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例,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相关单位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把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作为“规定动作”,推动问题整改。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做好暖心回访,帮助受处分人员分析问题根源和危害,尽快实现思想转变。据了解,今年以来,颍上县纪委监委共对11名被处理的党员干部开展暖心回访,帮助受处分干部重树信心、轻装上阵,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通过颍上县纪委监委同志的耐心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仅占用了公务资源,更是给公职人员形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杜绝侥幸心理。”颍上县城管执法局驾驶员林某说道。
“以案促改,关键在改。我们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典型问题,对症下药、靶向治疗,认真查找制度漏洞,深化治理、完善制度,从而达到治本效果。”颍上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