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报来的‘三重一大’事项有没有遗漏?‘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如何?”8月5日,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纪委监委统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以各市直单位、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为切入点,紧盯专项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这是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职责定位,持续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权力行使情况监督的一个缩影。
自治区纪委监委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通过报告工作、提出建议等方式,为自治区党委当好参谋助手。自治区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严于律己、作出表率的同时,及时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督促其把责任抓实抓细抓具体。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守住“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准确把握监督全覆盖与监督“关键少数”的关系,通过盯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督促党委(党组)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抓好职责领域内管党治党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体落实。
那曲市纪委监委着力将提醒谈话和述责述廉有机结合,委班子成员主动参加联系县区、单位和部门述责述廉会议,就讲成绩多、谈问题少,挑的问题不痛不痒,报告问题不深入不具体等对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督促一把手履职尽责,推动整改。拉萨市纪委监委专门印发通知,要求一把手通过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家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针对一些地方、单位和部门存在的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对各地市纪委监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要求切实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置。此外,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导有关地方单位和部门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公开通报典型问题等手段,深化标本兼治。
林芝市纪委监委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标本兼治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近年来查处的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了系统梳理,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我们深刻剖析一把手违纪违法行为背后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和警示教育意义,旨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按照市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林芝市公安局日前组织召开全市公安队伍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全市广大民警辅警特别是警界一把手切实以邓朝奎、王勇两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举一反三,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自我净化、自我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