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大兴区委成立5个检查组,对87家处级单位和重点村、社区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巡察整改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大起底”。
“本次检查共涉及问题9000余项,检查对象涵盖区属委办局、国企、镇街和村、社区,如何找到检查‘切口’是面临的第一难题。”检查组负责同志表示。
区委巡察机关采取“1+2+3”工作思路,迅速“锚定”重点,为高效检查“破题”。形成一张清单,督促各单位逐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查,形成未完成整改问题清单。制定两项台账。由区委巡察办牵头,梳理汇总巡察反馈和各单位整改自查情况,制定处级单位和村(社区)重点问题台账。三方综合研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办围绕日常监督和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圈出重点对象并制定50条履行整改责任问题指引清单,为检查组提供方向。
在检查阶段,通过四项举措对各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深入“体检”。一是问题亮点“捞全面”。坚持巡视反馈和巡察反馈问题一并查、整改存在问题和突出整改成果一并看,全面客观反映各单位落实整改情况。二是自下而上“找症结”。采用先村社、再镇街、后区直的检查顺序,以整改措施在基层落实情况,捋出措施制定、执行、监督等各环节存在“堵点”。三是听谈看访“摸实情”。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坚持把每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核清查透,避免走马观花、浅尝辄止。四是统一标尺“强成效”。区委巡察办、检查组定期会商,对检查中存在的难题共同研究,形成共识,同时,与区纪委监委联合成立线索研判小组,统一负责检查各单位巡察移交线索办理情况,强化标准,提升实效。
经过为期三个月检查,发现各单位能够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要求建立整改机制、压实整改责任、积极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87家单位总体整改率达到93.7%,但仍存在232项问题,主要涉及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效果不明显、固化整改成果力度不够等,正持续整改中。
检查结束后,区委把深化检查成果运用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精准用力+多点发力”,做到两个紧盯,督促彻底整改。紧盯整改责任“关键点”,建立考核评估、约谈追责两项机制,扎紧纪检、组织、巡察“融合监督网”,压紧压实被检查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紧抓源头治理“突破点”,及时向分管或联系的区级领导、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检查情况并建立协调会商机制,针对共性问题和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强化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文/万童 吕勤勤 责编/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