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虚假合同骗取扶贫户建房款;以为建档立卡户房屋建外墙保温为由,巧立名目套取扶贫款;以修建文化广场名义贪占扶贫资金,村委会主任欺上瞒下,在扶贫资金上“动歪脑筋”,践踏红线,蚕食群众利益终尝“恶果”。岫岩满族自治县哨子河乡冰沟村原村主任刘成龙案,就是发生在扶贫领域里的非常典型的案例。
2019年底,岫岩圆满完成贫困县脱贫“摘帽”任务,70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销号。要想稳定和提升脱贫成效,依旧是任重道远。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扶贫领域里的任何问题线索,仍旧是最为关注的重点,很快冰沟村村主任刘成龙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线。
刘成龙所在的岫岩哨子河乡冰沟村,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村集体经济常常是捉襟见肘。2016年8月,驻村扶贫工作队通过乡财政所,拨付给村里两户贫困群众20万元用于新建住房。刘成龙在协助乡政府管理上述扶贫款中,渐渐有了自己异样的想法,开始动了“歪脑筋”。
“他以购买建筑材料的名义虚报款项,骗取扶贫款两万元。”查办案件的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王胜利说。
尝到“雁过拔毛”的甜头后,“底线”也被轻松突破了,刘成龙内心的私欲也被唤醒了。
在修建村文化广场上他又玩起了“猫腻”,再次如法炮制,以购买砂石料的名义虚报了1万元款项,并占为己有。同时,他还“见缝插针”,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需要修保温外墙的名义,凭空虚报了7500元。心存侥幸的他自以为无人知晓,胆子就越来越大了,其贪腐的手段和“花样”,也渐渐多了起来。经调查组调查发现,几年来,刘成龙共非法占有扶贫款总计14余万元。
除了把“黑手”伸向了扶贫资金,办案人员还发现,刘成龙在村里还有其他问题。2017年2月,县林业局拨付给冰沟村累计7万元的费用,用于建村屯绿化项目,已经习惯了“雁过拔毛”的刘成龙对这次机会当然也没有放过,他从购买树苗款和栽树人工费里打起了主意,把11044元揣进了自己的口袋。为了掩盖自己贪腐的事实,他还找人修改了村里的会议记录,借此逃避组织调查。
随着村务公开制度的完善,执纪审查向基层的延伸,隐藏得再深的“微腐败”,也终将会暴露在阳光之下。在大量铁证面前,刘成龙不得不承认犯罪事实,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做出反省。
“在组织的帮助下,我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罪行,我不应该蒙骗组织,做假的会议记录、假合同和假的票据,来骗取冰沟村的扶贫款,应该把这些钱都用在扶贫上。”受到查处的刘成龙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21年1月1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刘成龙开除党籍处分。5月21日,经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成龙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结合辽宁实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省纪委监委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目标,组织督导全省所有涉农镇街、村屯,对巩固涉农和民生领域资金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专项整治成果进行一次“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监督保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成果。仅今年1月至10月底,已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53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8人。
“扶贫资金是解民忧、谋民利的‘救命钱’,是关乎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在这个领域里重拳问责,既能震慑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也能继续扩大脱贫攻坚的成效。”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