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景山区纪委监委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聚焦重点、整体推动,认真开展《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整体统筹,系统谋划。围绕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各部室按照职责职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学习贯彻举措,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将《条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案头卷,做到阅研条文、普学熟读、对照执行。制定《条例》宣传工作整体安排,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社会面普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主动宣传,营造氛围。在“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向全区处级领导干部配发《条例》,并将《条例》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全区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为区人大机关及全区人大代表配发《条例》,邀请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和区人大代表担任《条例》宣讲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讲,为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学法倡廉营造良好氛围。
分类施策,强化效果。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宣传解读,将《条例》纳入区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区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积极引导全区各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对《条例》的普法学习,进一步理解领会《监察法》及《条例》的核心要义。在“方圆石景山”微信公众号开设《条例》宣传专栏,持续发布《条例》解读内容。(文/张蕾责编/孔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