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以下简称平台基层版)的应用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吉林省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吉林省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职责分工、用户管理、系统应用、安全保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确保平台基层版规范、高效运行。
《办法》要求基层单位充分运用平台基层版处理信访举报业务,精准、全面录入业务数据,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运行,闭环管理,严禁出现“体外循环”现象;同时还明确了省、市、县三级业务和综合保障部门的职责,确保基层有需要、对应有指导。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办法》要求基层单位加强用户管理,合理设置权限,规范线上线下业务衔接,对签收、回退、办理、处置等环节进行流程指引,明确业务办理时限,确保平台基层版可用、可控、可靠。
从安全防护角度出发,《办法》对强化“三员”管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以及数据交换方式、平台基层版外接物理设备等方面作出了严格的安全保密规定,并对使用中发生系统故障和失泄密隐患等突发性状况,提出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的要求。
据了解,近期,吉林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将通过线上抽查方式,了解平台运行情况,评估《办法》实施的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确保平台基层版应用有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省纪委监委信访室 刘欣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