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林市纪委监委对玉林市国土整治中心原副主任莫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莫斌理想信念丧失,思想蜕化变质,纪法底线失守,与他人串供,隐瞒违法犯罪事实,对抗组织审查;将其违法所得借给涉黑人员放贷,获取不正当利益;贪欲膨胀,胆大妄为,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中,虚构事实骗取巨额征地拆迁专项资金,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费,涉嫌受贿犯罪。
莫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玉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莫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玉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