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我们来投案。”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上湖村村干部吴奎、蒋文华主动到区纪委监委投案,交代他们在分别担任村报账员、村企业水费收缴员期间,私自截留企业水费100余万元的违纪违法问题。
2021年4月,江宁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上湖村进行巡察时,发现村委会2020年底有一笔116.57万元的补贴水费支出。经询问,上湖村委会答复这是用于治理村里水管老化、跑冒滴漏严重问题的款项。
一个村会有这么多的水管“跑冒滴漏”吗?村里的水费收缴是怎么管理的?带着疑问,第四巡察组工作人员立即到上湖村实地了解相关情况。通过走访农户、企业,查阅水费收缴账目,工作人员发现上湖村2020年的企业水费只有4月份的两笔入账记录,但村里大部分企业却称该年水费已经足额上缴。
“企业水费已经上缴,但村委会账目上却没有完整入账记录,上缴款到哪去了?”巡察组工作人员询问村报账员吴奎。
“2020年的企业水费还有一部分没有开票入账……”吴奎支支吾吾。
按照规定,水费每两个月收取一次,收完之后就应及时入账,而上湖村2020年的企业水费直到次年4月大部分还没有入账。第四巡察组工作人员怀疑水费有被村干部私自截留的可能,遂将问题线索移交江宁区纪委监委。
区纪委监委接到问题线索后,迅速成立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人员到上湖村调取账目资料时,做贼心虚的吴奎、蒋文华意识到,两人各自截留水费的事瞒不住了,一番商量后,二人决定到区纪委监委投案并主动交代问题。
调查发现,蒋文华自2014年3月起,截留应上缴村委会的企业水费款347289.6元。吴奎自2016年4月起,截留该项水费款703642元,水费款上缴不足的部分,以水管老化、跑冒滴漏名义用村集体资金补贴平账。
因涉嫌职务侵占罪,2021年10月,吴奎、蒋文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