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案发单位靶向开展警示教育,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避免走形式搞‘一锅煮’。”定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定远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施策,让受教育的党员干部真正触及灵魂、受到警醒,避免重蹈覆辙。
2021年,定远县纪委监委努力推进“三不”机制,有效减存遏增,对130名党员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其中科级干部14人。给予138名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其中科级干部18人,对8人采取留置措施,共收缴违纪款1000余万元。
保持高压态势。截至目前,综合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批评教育337人次,占比71.2%;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03人次,占比21.8%;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7人次,占比1.5%;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的26人次,占比5.5%。始终保持惩贪治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态势。
完善制度制约。坚持“一案一总结”, 注重挖掘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研究摸排案件暴露出的责任落实、制度漏洞、干部作风等苗头性、根源性问题,针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5份,督促责任部门深究问题发生根源,找准以案促改工作的着力点,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不担当不落实、敷衍整改的,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监督推动责任落实,让日常监督有深度。
强化警示教育。紧盯关键少数,对拟提任科级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针对重点领域机关乡镇违纪违法的突出问题,组织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7次。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同时,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党员干部良好家风在政治生态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2021年以来举办了“廉洁家风”及“传承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我们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在有效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最大限度遏制腐败增量的发生。”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