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密云供销合作社、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总公司两家区管企业纪委书记被任命为区监委派驻区管企业监察专员。
此次向区管企业派驻监察专员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落实《关于深化北京市密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区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对充分发挥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区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具有重要意义。
密云区委高度重视推动监察职能向区管企业延伸工作,严格对标市委工作做法,以区委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对设立党委的区管企业,保留其纪委设置,纪委书记由区纪委监委任命为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企业党委和区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监察法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推动区管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目前,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等4家区管企业的改革重组实施方案已由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区纪委监委将紧跟区管企业改革重组工作进展,在区管企业领导班子配备完成后,同步推进监察专员任命工作。(文/齐冬旭 王泽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