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马山县纪委监委对马山县民政局原四级主任科员陆雪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陆雪珍罔顾党纪国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公款归个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罪。
陆雪珍身为中共党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错位,背离初心使命,以权谋私,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已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马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马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陆雪珍开除党籍处分;由马山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马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