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监委对来宾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余治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余治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甘于被围猎,官商勾结,大肆敛财,目无党纪国法,屡教屡犯,不思悔改,滑向深渊。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通过代孕的方式生育子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余治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鉴于余治平此前因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已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