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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丨用公款打赏女主播 90后会计终获刑

发布时间:2021-03-24 17:49:19 作者:admin   来源: 廉韵津沽

  “都怪我,没能抵挡住网游的诱惑。”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全区财会人员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上,在播放的专题片中,一个名为项上的年轻人讲述自己的错误行为。

  项上,男,1994年9月出生,某国有公司赣榆分公司原出纳会计。作为年轻的90后,家中独子,从小学到高中,项上成绩一直很优秀,直到2013年顺利考入江苏科技大学后,他迷上了网络游戏,并且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打网络游戏需要花钱买装备,而我上大学时,父母给的钱是有数的,除了吃饭之外,基本上没有余钱。当时正好出现了校园贷,而且手续简单,我很轻易地就拿到了第一笔校园贷1800元,买了第一批游戏装备。”就这样,临近毕业时,欠款连本带息竟然高达8万元,父母不得不帮他还清贷款,项上也当着父母的面发誓,保证再也不碰网络游戏。

  2017年10月,项上通过招聘考试,被赣榆分公司录用为出纳会计。作为新入职的员工,项上也曾想好好工作,开始自己崭新的人生,拥有全新的生活。

  然而,这看似平静的生活,很快就被蠢蠢欲动的网瘾打破。2018年1月,他又开始了网上的虚拟狂欢。然而,与大学时不同的是,他不再为没钱充值而犯愁,因为已经盯上了公司的资金。

  “第一次拿公司的钱,是在2018年1月。当时营业厅的同事交来一笔器材销售款1000元,我开了收据,随手把钱放到抽屉里,时间一长,就忘了。后来,也没人过问,我就用来网游充值了。”项上交代,公司从未对现金账进行过审核,他心里暗喜,便开始用收入现金不入账的方式,截留公款玩游戏。

  因为无人监管,他的胃口越来越大,开始采用虚列开支套取公款。为了不被发现,他将保管的公司现金不入账,虚报多报水电费金额,将公司应收款截留占有。他还利用管理漏洞,偷拿公司财务经理保管的网银盾,通过网银转账侵占公款,转账之后再将网银盾归还原处。

  从2019年4月开始,项上成为一名网络女主播的忠实粉丝,他虚构“富二代”的身份给主播打赏,为了能有足够打赏资金,项上一次次地以各项费用支出名义套取公款。“我打赏网络主播,就像玩真人互动的网络游戏一样,我每天都忍不住要给主播刷礼物。”

  游戏充值数值还不算太大,一次几百到几千元,而打赏主播就没了上限,从几千、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不等,就为了能够让他喜欢的主播排名靠前,而他跟这些主播,连面都没见过,仅仅是为了一种虚无的满足感。就这样,2018年1月到2019年7月,约386万元的公款被项上挥霍掉。

  “我知道欠债还钱的道理,更知道公司的钱是不能动的,但我还是没有管住自己的手。”2019年4月,项上上演了最后的疯狂。他带着最近收取的未入账的约4万元现金,以及最后从公司套取的约6万元,打车来到湖南某处偏僻的山区,用他自己的话说,“不管以后怎么样,先过几天清静日子再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项上的失踪、资金的缺口,终于引起了公司的注意,终至东窗事发。

  2019年8月20日,连云港市赣榆区监委根据市监委指定管辖要求,对项上涉嫌职务违法线索予以初核;8月23日,经赣榆区监委研究,对项上予以立案调查,随后项上被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2月10日,项上因犯职务侵占罪被赣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项上违纪违法问题,给该公司敲响了警钟。省公司迅速进行整改,撤销县区级公司财务会计机构,由设区市分公司履行相关职责,县区级公司实行报账制;明确规定区公司严格规范财务操作规程,对涉及对公业务的营业款,要求必须交到公司的收入账户,不得以缴纳现金、微信或支付宝等形式转账到个人账户;营业款要求日清月结,禁止坐收坐支;所有的收款业务必须进专用系统开发票。目前,整改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张行柏 李楠 冯国刚)


原文链接:http://www.tjjw.gov.cn/html/lzjy/jingzhongchangming/quanguo/2020/1127/77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