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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丛谈 | 规范廉政档案的管理运用

发布时间:2022-04-09 10:21:54 作者:admin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廉政档案相对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党员干部的廉洁履职情况,是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廉政档案建立、管理和运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在监督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立足实际工作需要,健全完善廉政档案。推动建档工作有形覆盖、有效延伸,全面摸清监督地区(部门)应建廉政档案的人员数量,协调组织人事等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信访举报、人事任免、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出具党风廉政意见、述责述廉等有关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将重点监督对象全部纳入电子廉政档案“监督圈”。推动大数据监督和日常监督深度融合,动态管理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勾勒出党员干部“廉洁曲线”,实现疑点问题精准发现、廉政风险精确研判、问题线索精细处置。廉政档案要确保一人一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分级收集资料、统一归档管理,实行电子档案与文书档案同步建立、同步更新、动态管理,方便及时、客观、公正评价党员干部,为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提供重要参考。

  发挥廉政档案参考作用,精准画好廉政肖像。建立与组织、财务、审计等部门一体联动的工作机制,采用个人事项在线全面动态监督管理,实事求是、及时明确地为有关部门提供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互通共享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监督单位政治生态与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进行精准画像,杜绝出现“瞒而不报”“信息缩水”等问题。严格执行审批手续,通过廉政档案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干部“健康状况”,将廉洁从政从业相关情况记入廉政档案,为评优评先、提拔任免乃至专项监督、巡视巡察、线索处置分析研判、监督办案提供客观事实依据。

  把监督挺在前面,定期进行综合研判。根据廉政档案反映的问题,分析预判某地区、部门或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在使用方式上,通过数据抓取、信息比对、综合分析等一系列手段,给廉政档案装上“电子眼”,不断放大监督效应。强化廉政档案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的有效运用,从分析党风廉政情况到梳理突出问题,从排查问题线索到开展提醒谈话、预警纠偏等日常监督工作,要善于通过大数据动态研判“树木”“森林”状况,摸清底数、抓住个性、掌握全貌,运用研判成果“靶向治疗、精准施治”,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查处问责、以案促改的工作闭环,有效防范“系统病”“地方病”“流行病”,有效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汪曦永)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2-04/07/content_87654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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