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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05 22:49:06 作者:admin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按照《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总体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督导考评方案》(内交发〔2021〕707号)等有关要求,我厅联合有关厅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

      经旗县(盟市)申请、盟市复核、线上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赛罕区等12个旗县(区)命名为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县,对包头市、巴彦淖尔市2个盟市通报表扬为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2月9日-2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反映。联系电话:0471-6932171,传真:0471-6932171,电子邮箱:414686719@qq.com。

      附件:1. 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县公示名单

      2. 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 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2月9日

  

  附件1

  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县公示名单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和林格尔县、土默特左旗

      包  头  市:土默特右旗

      赤  峰  市:林西县、克什克腾旗

      锡林郭勒盟:多伦县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磴口县

      阿 拉 善盟:阿拉善右旗

  

  附件2

  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 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公示名单

      包头市

      巴彦淖尔市

  


原文链接:http://jtyst.nmg.gov.cn/zwgk/tfwj/202202/t20220209_2004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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