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5月8日至7月23日,市委第六巡视组对中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视。9月29日,市委第六巡视组向中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二中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标首善标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2021年7月21日,市委巡视组与二中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后,二中院党组迅速召开工作会,逐项安排整改落实。9月29日,市委巡视组正式反馈巡视意见,二中院党组当日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有关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二中院党组认为,市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中肯深刻、切中要害,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对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会后,第一时间向各党支部通报巡视反馈意见,组织传达落实。10月14日、18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详细部署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坚决落实市委巡视整改意见上来。巡视整改期间,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重温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党史学习教育规定书目,及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不断深化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为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级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一调度、全面推进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治部主任为办公室主任,抽调9名干警组成专班,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各项整改任务。10月19日,召开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市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院党组书记、院长鲁桂华代表院党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方向,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开展互相批评。10月26日,召开落实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认领“总账”,算清“细账”,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三是突出标本兼治,做到系统整改。将巡视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着力解决思想“总开关”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将巡视整改与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着力破解顽瘴痼疾,进一步提升队伍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规范性。巡视整改以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23次,每周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党支部15次,下沉一线庭室推动整改。制定《关于落实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反馈意见开展巡视整改的方案》以及《关于市委书记专题会议重点点出的问题的整改方案》《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整改方案》《关于落实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检查反馈意见专项整改方案》等3个专项整改方案,坚持靶向施策,对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检查整改进展情况,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步梳理问题不足,及时会商、讲评、汇报,确保如期完成。
二、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紧紧围绕巡视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压茬推进各项巡视整改任务。截至目前,整改方案中细化的148项整改措施,已完成147项,完成率为99.32%。整改预期制度性或机制性成果59项,已完成59项,完成率为100%。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方面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不断强化政治担当
1.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提升推进改革的担当精神。一是主动研判审判形势,认真规划“十四五”时期法院长远发展。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十六次、十七次全会精神进行再学习、再研讨,进一步领会中央、市委部署要求,找准服务保障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与方式方法。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谋划七个方面35项具体工作。二是勇于担当推进司法改革重任,统筹研究推动综合配套改革。提高党组会专题研究司法改革工作的频次和力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上级改革精神,专门研究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改革创新和担当精神。制定《关于开展完善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流程要求、程序衔接。修订《关于审判权力和责任的清单》等制度,司改工作整体性协同性集成性进一步增强。
2.提高落实中央精神的政治敏锐性。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院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修订《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职责、组织原则,完善议事范围、决策程序,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推进政治机关建设。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频次,坚持每周党组会前集中学习,并督导各支部认真完成学习计划。制定《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工作管理办法》,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引领全院干警自觉把“两个确立”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1.为优化首都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认真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要求。优化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等方式,提高办案效率,便利群众诉讼。探索深化大额金融案件“五全”调解、司法拍卖多轨并行等特色工作机制。围绕世行营商环境评价关键指标,严控延长审限案件数量,严把审批关。二是清理涉企业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发案款。逐一清查有关案款,加大发还力度,全力保障企业资金及时回笼,服务企业发展。因案施策,依法依规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努力让当事人实现“双赢”。上线“当事人预留收款账号信息”功能,完善执行案款发还流程,有效缩短发还时间。三是严格审限审批把关,整治违规扣除审限问题。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分析问题成因,严肃组织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严格落实《延长、扣除审限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组织制度宣讲会、制度微推送等,推动制度落实落地。
2.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用好司法建议,强化跟踪问效。制定《关于为“十四五”时期深化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方案》,加强梳理研判,并建立重大案件“一案一建议”工作机制,服务保障专项行动。二是认真开展问题研判和司法服务。与辖区内涉“疏整促”案件较为集中的机关、基层法院建立常态化会商协调机制,实行台账式管理,进一步提升研判及时性和服务精准性。
第三,持续提升司法为民举措实效性
1.全力攻坚破解“执行难”。一是推进执行规范化工作。制定《关于执行案件审批流程的规范(试行)》,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健全完善执行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加大执行质效核心指标分析运用,院庭两级领导及时监控掌握,强化监督管理。二是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的管理办法(试行)》,确保执行案款管理全程纳入监管。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案款管理,将超期未认领、超期未发还案件纳入自动监管,强化日常监督。截至目前,我院无理由超期未发还案款、超期未认领案款、超期未发还且未办理提存、推迟发还案款全部清零。
2.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一是细化分解诉源治理任务要求。出台《诉源治理工作指引》《多元调解与司法确认工作指引》,理顺衔接程序,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做好纠纷源头治理。二是认真推进“多元调解+速裁”工作。通过悬挂指示牌、发放手册等方式,积极宣传多元调解优势。制定《立案庭分案、导出流程细则》,准确识别快审案件,推动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3.着力提升诉讼服务质量。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制定《12345热线(政法民声热线)办理工作规范(试行)》《来信办理工作规范》《涉诉信访初访案件办理规定》,更好发挥信访吸附化解功能,引导信访人依法表达诉求。分析2021年来电、来信、来访等数据,对重点情况加强督办指导,及时沟通协调,提升诉讼服务质效。二是统筹推进12368热线联系法官工作。修订《关于“接诉即答”“接单即办”联系法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每月发布工作情况通报,建立双督促机制,由“办中提示”转变为“办前提示”,加强回访跟进和督导。分析研判联系法官工单回访情况,持续加大推进力度。
第四,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1.充分发挥审判组织职能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责作用。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审委会职责作用。二是进一步强化合议功能。在全院开展自查自纠、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党组书记约谈相关责任人员,督导整改落实。认真落实《执行实施案件合议庭评议细则(试行)》,定期抽查督促落实合议制度,提高合议质量,做到实质性合议。
2.健全完善司法监督制约体系。一是充分发挥案件评查监督作用。修订《案件评查工作办法》,制定《案件评查结果综合运用规定》,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对减刑假释、通过审监程序抗诉、国家赔偿等案件进行全面自查和专项评查,充分发挥评查作用。二是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修订《关于规范院长、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关于审判权力和责任的清单》,健全完善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发送工作提示,持续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3.大力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专题研究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情况,推动提高二审独任制适用率。召开专题培训会,加大反馈和通报力度。独任制适用率由38.29%提升至49.47%。
第五,着力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
1.健全完善重大敏感案(事)件甄别预警机制。一是努力提高甄别能力。修订《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管理办法》,把“四类案件”纳入管理范围,进一步规范“三同步”工作。探索研究在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一二审转换、审执转换过程中增加标注连续性功能。二是完善立审执工作衔接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敏感案件立审执衔接的工作机制(试行)》,明确各环节标注责任,完善立审执工作衔接,加强全流程管理。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官方及干警网络传播平台应用和管控规定》等制度规范,将意识形态工作紧密融入法院日常工作,定期开展检查,强化管理监督,确保制度见效落地。实行意识形态阵地统一归口管理,统筹阵地建设。
(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做好风险防控方面
第一,坚决落实主体责任
1.加大工作统筹推动力度。一是健全完善分析研判机制。专题分析研究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形成《政治生态自我分析研判报告》。二是优化工作分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情况,纳入机关党建总结、考核及述职评议,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工作由机关党委、组宣处负责落实。
2.压紧压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动态掌握分管部门人员思想,提升教育提醒效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办法(试行)》,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和廉政约谈,班子成员与2017年以来受处分和诫勉处理人员逐一谈话。班子成员建立实地调研工作机制,及时掌握队伍思想状况。
3.提升警示教育效果。一是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本院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予以点名通报,增强警示教育效果。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堵塞制度漏洞。二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提升惩戒效果。落实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印发警示教育材料,编发相关制度汇编,组织观看专题片,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的实施细则》《受处理处分干警帮教帮扶工作办法(试行)》,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权威性,做好党纪政务处分“后半篇文章”。
第二,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1.抓实抓细日常监督。一是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及时掌握基本情况,完善被监督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紧盯关键领域环节,聚焦影响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加强合议制、审限等监督检查。聚焦“关键人”,加大对院庭长谈心谈话频次,加强对财务后勤等关键岗位监督检查。二是运用监督成果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监督方式,通过“四不两直”方式检查、约谈、列席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2.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一是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认真处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不断规范检举控告类问题线索处置。二是细致核查问题线索。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纪检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能力。强化内部审理审核把关,保障查办质量。三是健全“组院联动”机制。加强对督办和交办问题线索的业务指导和审核把关,对重要复杂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必要时直接参与查办或提级直查。
第三,加强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
1.下大力气化解案件执行风险。一是着力化解执行信访。制定《关于执行信访工作办理规范(试行)》,院庭领导干部带头抓信访,对重点案件逐案听取化解情况报告。加强执行信访案件监督管理,通过台账式管理、定时性督办、销号式办理,确保化解到位。二是严格案款发放审批监管。建立《执行实施案件常态化抽查核查问题台账》,将重要流程节点审批作为日常监督管理重要步骤,杜绝因主观原因导致案款滞留与积压。固化案件督促审查机制,做到案件抽查常态化,坚持“一案双查”,确保执行案件办理规范化和执行队伍公正廉洁。
2.切实堵塞财、物管理廉洁风险。一是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成立内审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内部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强化外力监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审计业务培训,提高内审工作能力。二是规范外包和医疗用品管理。严格落实食堂外包合同招投标程序。修订《医务工作规定》,完善庭审保障等所需药品采购、出入库和签领规定,做到全程留痕、严谨规范。
第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进一步规范干部办公用房。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通过调换、合并使用等方式,确保干部用房面积符合规定。
2.严格差旅费管理使用。修订《差旅费管理细则》,对差旅费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审核确保合理合规。
3.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一是严格落实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干警坚决落实制度规定。强化公务用车派车审批,做到一周一查。推行网上派车,从源头上杜绝违规使用。二是严格落实停车费报销审批制度。制定《停车费报销流程》,严格审批流程,建立申请报销部门及财务部门双重审核机制、停车费报销公示机制。
第五,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1.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内部审计,压实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责任。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扎实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议研究《2021年内部审计报告》,落实财经纪律,加强内部监管。
2.深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一是完善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制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采购归口管理责任。二是提升机关党建质量。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全面梳理各党支部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机关党委严格落实“1+4”联系机制,“四不两直”检查指导支部工作,发挥先进支部模范带头作用,督促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三)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方面
第一,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充分发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作用。一是及时优化班子成员分工。按照巡视整改要求,优化调整意识形态工作和人财物等重要工作的班子成员分工。二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2.党组成员带头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一是严肃开好民主生活会。修订我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将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辣味”要求明确写入其中。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相关要求,提高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性。二是严格落实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1年以来,党组书记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7次,党组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14次,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第二,扎实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1.切实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一是统筹谋划人才队伍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人才工作,制定《审判业务专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干警外出授课等对外业务交流活动的若干规定》,规范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和干警对外业务交流管理。院党组书记牵头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培养造就德法兼修的首都中院高素质青年干部队伍”专题调研。二是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全面梳理中层领导班子情况,综合考察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情况,完成中层领导调整。严格执行《干警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制定干部轮岗交流方案并有序推进。
2.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做好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汇编《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入境管理规定警示录》,制作“致二中院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发放《亲情助力一本通》,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制定“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流程图”,组织学习解读,加强重点查核,确保应填尽填。二是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修订《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夯实制度基础。常态化开展宣讲教育,层层压实责任,提高干警重视程度。干部部门严格审批把关,及时催收,落实审批电子化留痕。三是从严落实任职回避制度。对违规干警进行诫勉、批评教育、警示谈话。完善《关于严格执行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的管理办法》《干警父母、配偶、子女违规代理案件查核工作规程》等“1+3”制度体系,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定期自查核查,对具有任职回避情形的干警及时调整岗位。
第三,抓紧抓实党建工作
1.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一是院党组坚决扛起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及党务干部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院党组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摸底干警思想,系统研判机关党建新形势、新问题。将《党章》等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二是严肃认真做好党建工作述职和总结。认真自查分析机关党建重难点问题,结合日常工作系统分析、研究部署。三是严格党费管理。设立党费专户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定期核查各支部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确保管理使用规范。
2.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一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务知识培训,加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学习力度,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强化日常教育管理。二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修订《堡垒指数“1+N”暂行考核办法》,把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选树典型的重要参考。三是着力提升党支部班子履职能力。举办党务专题培训班、支部云课堂,提升履职能力,促进组织生活规范化。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机关党委委员列席督导支部组织生活会,促进组织生活实质化。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做到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
经过整改,二中院针对存在的问题集中制定、修订59项规章制度,在全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严格了工作标准、提升了工作质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二中院将按照市委巡视整改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堵塞漏洞,切实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的扎实成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落实上见成效。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发挥党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将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中央、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中央、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在我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
二是下大气力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牢记“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狠抓院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提升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和专业水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全力锻造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步伐的法院队伍。
三是坚决扛起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拧紧管党治警螺丝。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院党组班子、中层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既用“说”来管队伍,更用“做”来带队伍,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实现全院上下“一盘棋”。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以支部品牌建设为载体,以党建大练兵为抓手,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与审执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反对“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关注干警思想动态,用好谈心谈话制度,把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把思想引导与制度约束相结合,教育引导干警自觉知敬畏、存戒惧,敢担当、善作为,把抓早抓小抓经常落到实处。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紧密结合首都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加强首都“四个中心”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服务“五子”联动,精准谋划我院审执工作。着眼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紧跟人民群众关心期盼,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和“最恨最怨最烦”问题为出发点,听民意、顺民心、解民忧,制定更加“接地气”的司法为民举措。加强司法制约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建立健全审判执行工作风险预警监测机制,把牢意识形态阵地,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是进一步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认真梳理总结巡视整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围绕市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定期再监督、再检查,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仍在整改收尾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在时限内办结。坚持把巡视整改与中心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等结合起来,切实运用好巡视成果,以整改成效取信于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7552244;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十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邮编:100078;电子邮箱:ezydcs@163.com。
中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