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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5-27 02:00:23 作者:admin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日前,抚顺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中心粮库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清原满族自治县中心粮库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以变通票据的形式,利用元旦、春节、端午、国庆等节日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福利,共计5.98万元。2022年4月,经理于爱新、原党支部书记郭兴军、党支部副书记许鑫、副经理郭建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抚顺市新抚区住建局审批科原科长张证科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问题。

  2019年6月,张证科收受某个体经营者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四连号”手机号码1个,价值4.3万元;2020年5月,张证科借用某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5万元,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2022年5月,张证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3.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镇上鲜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尹万植以考察学习之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2017年6月,尹万植以考察学习之名,组织党员及村民到鲅鱼圈、冰峪沟、海王九岛等地外出公款旅游5日,共计花费6万元。2022年1月,尹万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fjds/system/2022/05/26/0301223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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