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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守诚信、兴辽有我”——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开展诚信建设专项监督

发布时间:2022-05-27 02:58:39 作者:admin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为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强化全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诚信建设,营造优良营商环境,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发起推动开展了由省财政厅党组统一领导,驻厅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各执业机构协同联动,共同发力,集中整治诚信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的“我守诚信、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

  按照“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目标要求,结合全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现状与特点,这次专项活动主要有六个分项:实施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惩戒机制;开展“评师树所”活动,持续强化诚信经营社会荣誉;开展“党建+诚信”活动,提升行业诚信形象和社会认可度;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活动,打造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开展“诚信培训进课堂”活动,加强行业诚信教育;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活动,着眼可持续发展。

  省财政厅成立以姜小林厅长为组长的“我守诚信、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由各相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的专项工作办公室。各市财政局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地区专项活动顺利开展。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采取专题调度、调研等方式,重点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强化对活动的监督,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目前,各项落实工作已在全省全面开展。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pzgz/system/2022/04/19/0301186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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