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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创新 构建监督体系 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快构建监督体系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2-05-27 03:18:27 作者:admin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坚持系统思维和统筹理念,提出并积极实践“1133”工作思路,以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为重点,推动各项监督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加快构建多主体协同、各板块配套、全要素集成的监督体系,全面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在现代化建设大局中更好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明思路、强机构、压责任,培厚监督“土壤”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构建监督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前瞻性的科学谋划和精细认真的工作准备。省纪委监委坚持大处着眼、小处入手,精心绘制“蓝图”、精准组织“施工”,稳扎稳打、步步深入,逐步为构建监督体系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基础、责任基础。

  思路清,才能方向明。省纪委监委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大局中,结合全省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提出“1133”工作思路,明确“一个目标”:为加快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保障;把握“一条主线”:聚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突出“三项重点”:做实监督职责、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深化“三个统筹”:统筹推进“三不”、“三改”、“三转”。通过这一思路,确定监督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思路创新引领监督实践创新。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第一职责、基本职责。省纪委监委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科学调整各级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及其职责,使监督机构更健全、力量更集中、主业更突出。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由4个增加到8个,省市两级纪委监委主要业务部门在内设机构中的占比均达到70%以上,全省监察对象由20.6万人增加至67.95万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知责明责,才能担责尽责。监督体系首先是一个责任体系,各监督主体只有进一步明确责任、明晰边界、明白规矩,才能全面精准履职尽责。省纪委监委集中一年多时间组织编制省纪委监委机关、部门和系统三个层面的工作手册,制作监督体系框架图、党建体系图、工作关系图、组织机构图、调查措施流程图等,推动每个部门、岗位梳理职责、细化流程、定岗定责,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履行好监督专责。

  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做强监督“单体”

  整体由个体组成,个体更优才能整体更强。省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认真查找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等各项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化改革创新,着力突破瓶颈问题,推动各项监督均衡发展、齐头并进。

  纪检监察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中处于主干位置。只有高质量破解纪检监察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才能构建起高质量的监督体系。省纪委监委针对同级监督难、基层监督弱等问题持续加强实践探索,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比如,围绕破解同级监督难题,省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分别同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党组负责同志面对面交流,围绕疫情防控、以案促改、作风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加强同级监督共识,并督促省委深入整治相关突出问题;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同级监督的工作方案》,为开展同级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探索开展对市(州)党委书记个别谈话、对新提拔任职省管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比如,围绕破解基层监督弱问题,坚持先行先试,在通化县和集安市部署开展整合基层监督力量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助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派驻监督是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和授权的监督,在“四项监督”中上下承接、左右相连、作用重要。省纪委监委始终把加强派驻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完善省直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考核评价机制,分类推进省管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支持驻吉央企、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推动派驻监督“形神兼备”,充分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发挥综合监督平台作用。针对巡视巡察不规范不严谨、不深不透、联动协同不够等问题,全面对表对标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巡视巡察工作的政治性、深入性和融合性。坚守政治巡视定位,突出“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组织开展11轮巡视,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汇报1534次,开展个别谈话27561人(次),发现问题8318个,高质量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坚持巡视巡察同研究、同部署,健全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对巡察方案开展前置审核督导、分类试点督导、全面指导督导,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针对巡视整改监督乏力问题,制定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编制整改工作指导手册,集中开展十一届省委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指导市县两级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

  立框架、建机制、搭平台,贯通监督“经络”

  监督体系不是各项监督的简单叠加,只有打通堵点、连接断点,使“周身经络”顺畅运行,才能产生倍增效应和综合效能。省纪委监委持续在“统”上下功夫、在“通”上做文章、在“合”上求实效,以制度设计立柱架梁,以创新机制开门亮窗,以平台建设添砖加瓦,逐步构建起贯通融合、协同高效、依靠科技支撑的监督执纪执法体系。

  制度建设是体系建设的引领和保障。省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意见,总结提炼我省实践经验,制定出台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办法,从总体要求、工作内容、工作保障等4个方面作出17条具体规定,着力推进信息、资源、力量、手段贯通,推动机制整合、流程整合、资源整合,加快措施协同、力量协同、行动协同,为构建监督执纪执法体系搭建了基本框架、提供了有效遵循。

  体系建设仅有制度框架还不够,必须打通“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最后一公里”。省纪委监委深入把握监督工作规律和实践需求,建立室与室“1+1”、室与组“1+N”工作机制,完善巡视巡察机构与同级纪委监委相关室(厅)、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相关部门的“1+X”工作机制,机关内部实行“4+2+Z”联动模式,打通“院内”、联通“院外”,推动各监督主体协同高效开展监督。去年以来,省纪委监委机关运用“1+1”工作机制立案查处省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2件,同步开展以案促改,下发纪检监察建议11份;省直派驻机构运用“1+N”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室组”联动监督,共处置问题线索1075件,立案28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8人;省委巡视机构运用“1+N”工作机制,加强巡前情况通报、巡中力量支持、巡后成果运用,向省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39件,办结101件。

  信息化建设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也是构建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省纪委监委着眼监督工作实际需求,精心打造监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着力建好监督信息数据库、监督信息综合分析平台,通过“一库一平台”拓展信息来源、加快信息共享、完善数据分析,定期形成地区(部门、单位)政治监督报告、省管干部廉政情况分析和廉政档案,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时效性、精准性。

  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体系的同时,省纪委监委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不断探索贯通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和舆论等各类监督的有效载体,加快构建“1+9”监督格局。(马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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