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县纪委监委,对群众反映村党支部书记的不实信访举报,予以澄清正名……”近日,平原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前曹镇某村党支部会议上,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支部书记澄清正名。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及时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消除负面影响,平原县纪委监委开出“三味良药”。
一味“定心丸”。制定出台《平原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干部澄清正名工作的办法(试行)》,明确澄清正名工作的原则、范围、情形、方式、结果运用等内容,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一味“强心剂”。针对疑似不实举报,及时制定初核方案,同步向信访举报人与当事人调查核实,客观公正还原事实真相,确保不枉不纵、不偏不倚。澄清正名之后,将相关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澄清情况,避免其在考核定等、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事项中受到影响,最大限度保护其合法权益。
一味“暖心丹”。探索推行“双向回访”制度,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一方面回访本人,与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面对面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个人诉求以及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鼓励其继续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另一方面回访单位,向澄清对象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了解其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督促单位党组织做好澄清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
截至目前,平原县纪委监委已召开会议澄清4起、发布通报澄清9起不实举报,并对8名澄清对象进行了“双向回访”。(德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