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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11 11:47:45 作者:admin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前期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了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名义嘉奖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推荐评选工作。经云南省评选推荐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确定云南省纪委监委宣传部等3个单位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颜彦等2名同志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唐玉军等9名同志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嘉奖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一、评选条件

  严格落实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及工作业绩、实绩贡献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一)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工作突出、业绩显著,赢得党员群众的拥护。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

  (二)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坚持原则、敢于善于斗争,在监督执纪执法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带头遵规守纪,保持谦虚谨慎,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

  (三)嘉奖的基本条件

  忠诚坚定、担当尽责,作风务实、埋头苦干,履行职责成效显著。有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事业观,坚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甘做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

  二、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3个)

  云南省纪委监委宣传部

  曲靖市纪委监委

  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2名)

  颜 彦 云南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主任

  王廷建 普洱市思茅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嘉奖推荐对象(9名)

  唐玉军 云南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二级主任科员

  王志民 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

  解 琼(女) 昭通市纪委监委四级主任科员

  李翠萍(女) 玉溪市峨山县纪委监委一级主任科员

  倪方国(彝族) 楚雄州楚雄市监委委员、第一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主任

  李海荣(基诺族) 西双版纳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第三审查调查室主任

  杨培先(白族) 大理州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

  王燕琳(女,藏族)迪庆州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罗正升 临沧市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副主任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8日至1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认为公示对象有不适宜受表彰的问题,请通过电话、传真、来信等方式如实反映,反映者需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了解核实情况。

  联系单位:云南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云南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传真):0871-63991156、63991172

  通信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邮编:650228

  附件: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嘉奖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7日


  附件: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嘉奖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一、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3个)

  (一)云南省纪委监委宣传部

  云南省纪委监委宣传部主要负责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协调全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全省廉洁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等工作,归口管理《云南纪检监察》编辑部。

  云南省纪委监委宣传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全面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紧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步伐,围绕云南正风肃纪反腐的生动实践,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形成了报刊网、电视栏目、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全媒体”宣传矩阵。5年来,《云南纪检监察》连续2年被全国纪检监察周刊作品评比委员会评为“最佳期刊奖”;网站访问量突破8200万人次;“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访问量1.5亿人次,获评2021年度中国优秀政务新媒体;“清风云南”抖音号2021年上线以来点击量突破2.9亿人次,云南卫视“清风云南”电视栏目自1997年开播至今播出600余期,荣登第九届中国电视满意度博雅榜前十强。制作播出《清流毒——云南在行动》《围猎:行贿者说》《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等多部重点专题片,在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

  (二)曲靖市纪委监委

  曲靖市纪委监委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机关设2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1个下属事业单位;设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工作委员会)30个;市委巡察机构设巡察办和6个巡察组,1个下属事业单位。

  曲靖市纪委监委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奋战在正风肃纪反腐主阵地、脱贫攻坚主战场、打“伞”拍“蝇”最前沿、疫情防控第一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了纪检监察力量。紧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威市海岱镇饮水安全工程造假等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督促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聚焦曲靖作为云南省脱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尽锐出击、精准监督,为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深入开展医疗系统、政法系统、煤炭领域和粮食购销领域等专项整治,推动全市政治生态全面优化。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查处问题1745件,处理3238人。紧盯群众身边“天大的小事”,推动全市15.66万套房产完成不动产登记、19个“烂尾楼”全部复工,《破解不动产登记难曲靖市动真格》专题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三)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保障州委巡察工作,确保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州委、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内设综合科、督查科、信息中心3个机构。

  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纳入政治巡察重要内容,深化政治巡察,抓好“巡改治”通篇文章,发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利剑作用,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治巡察监督网,全州实现了州委巡察、县(市)党委巡察、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三个全覆盖”,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边疆落地生根、开花结果。2019年7月,文山州被中央巡视办列为全国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试点,州委巡察办指导马关县开展“背包巡察”,形成具有边疆、民族、欠发达地区特点的对村巡察模式,“背包巡察”经验得到中央巡视办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二、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2名)

  (一)颜 彦,男,汉族,1968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云南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主任。

  颜彦同志善于统筹协调,坚持把监督放在首位,带领第七监督检查室干部年均完成150多件问题线索处置。发挥“室组地”优势,对4个县(市)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对联系州(市)和单位开展“蹲点式”监督,推动解决“顽瘴痼疾”,确保监督落到实处。率先在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中办理“留置案”,带领同事先后办理“4·26”“6·30”“7·06”“10·29”“11·04”“12·28”等专案审查调查工作。针对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先后起草了《关于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监督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专家及志愿者作用的意见》《关于规范谈话函询结果反馈工作的通知》等省纪委监委规范性文件,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王廷建,男,汉族,1984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普洱市思茅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王廷建同志敢于担责,勇于创新,坚持在一线练兵、在实战中成长,近年来,共参与办理审查调查案件144件144人,牵头办理留置案件35件35人,移送司法23件23人,追回违纪违法资金1.8亿元人民币。作为分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副书记,既对同志内心充满温情,同时也严格要求,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对失职失责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追责,严防“灯下黑”,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牵头开展内部监督检查41次,约谈9人,问责2人,给予开除党籍1人,切实让思茅区纪检监察队伍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嘉奖推荐对象(9名)

  (一)唐玉军,男,汉族,1987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云南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二级主任科员。

  唐玉军同志承担大量线索管理和案件综合协调任务,监察体制改革期间,加班加点完成问题线索移交清理汇总工作,确保了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全程配合中央纪委“3·27”等专案调查取证保障、案件线索督办等大量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受到上级好评。创新探索,主笔制定《云南省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2+1+1”联动工作办法》等几十项制度,撰写《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案管工作问答》等文章,为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贡献了智慧。长期与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打交道,接触大量案件信息,自觉贯彻落实对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二)王志民,男,汉族,1969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志民同志担任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期间,带领纪检监察组团队,紧盯权力运行高风险岗位,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堵塞监管漏洞。三年来,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200余个,立案审查调查6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针对建设系统行业特点,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对违规使用公共资源牟取私利、渣土运输行业乱象、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监督推进全市烂尾楼治理工作,推进商品房预售产权预告登记制度,完善预售款监管信息平台。担任市委巡察组组长期间,带领巡察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巡察,发现并督促整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共40余个突出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三)解 琼,女,汉族,1988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昭通市纪委监委四级主任科员。

  解琼同志参与办理案件800余件,主办案件留置6人,移送审查起诉13人,整理案卷3000余册,审理案件近100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000余人。多次抽调参与省市办理重大案件,先后撰写了近10篇5万多字的审查调查报告;编写了8期审理提示和撰写了案件卷宗装订标准等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参照适用,为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提供指导性意见1000余次。2021年2月被派到镇雄县挂职以来,审核把关案件600余件、变更处理建议100余件、发出监察建议20余份,所领衔片区办结问题线索721件,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排名全市前列,领衔科室各项工作处于全委前列,“清零降增减重”工作机制被市纪委作为经验做法全市推广。

  (四)李翠萍,女,汉族,1967年10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玉溪市峨山县纪委监委一级主任科员。

  李翠萍同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20年来,一直奋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线,在工作中刚正不阿、敢于亮剑,对违纪违法案件不回避、不退让,先后指导、主办、参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137件,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指导、主办、参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753件、案件涉及金额8088.05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74.33万元。2021年7月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没有因为即将退休而选择“安逸”,仍然以奋进的姿态投入到专案中,充分发挥自身经验丰富的优势,主动做好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的“传帮带”。在生活中坚强乐观,面对接踵而至的家庭变故,都能以乐观积极、不屈前行的态度,感染、感动、激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五)倪方国,男,彝族,1975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楚雄州楚雄市监委委员、市纪委监委第一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主任。

  倪方国同志奋战在反腐败斗争一线,面对贪腐敢于碰硬、一查到底,先后参与办理省级专案4个,州级专案6个,市级专案32个;敬业奉献,连续3年春节都在办案点度过,妻子住院手术期间,因主办留置案件无法陪伴在身边。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注重“三不”一体推进,做好“通篇文章”,以系统化、“盾构式”整体谋划推进粮食领域查办案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警示教育等工作,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教育和挽救了一批有苗头性错误的党员干部,取得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域的良好效果。

  (六)李海荣,男,基诺族,1975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西双版纳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州纪委监委第三审查调查室主任。

  李海荣同志带领科室同志查办各类问题线索81件91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万余元。承担全州追逃追赃工作,先后成功通过网上追逃缉捕职务犯罪涉案人员10人,从境外劝返1人,成功抓获负案潜逃境外人员1名。深入一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案件,牵头组织办理走私护私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案,统筹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理走私活体牛背后腐败问题线索33件41人,收缴违纪违法款共计人民币238万余元。在队伍建设方面,注重言传身教,对办案程序、事实证据、文书稿件等方方面面都始终保持着严谨细致的态度,从不因为案件大小、严重程度而改变,为年轻干部树立了榜样。

  (七)杨培先,男,白族,1964年9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大理州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

  杨培先同志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平凡岗位,始终勤勉敬业,在日复一日的默默奋斗中创造出的一组组不平凡业绩,诠释了“平凡人也是英雄”的价值观。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被派往洱源担任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茈碧湖镇工作队队长,奋战在一线,圆满完成“百日攻坚”的任务。到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后,将对个案的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中去考量和把握,七年来,主审案件上百件,在案件质量调研、评查工作中发现问题上千个,认真督促复查整改、补齐短板,为提升案件办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贡献了力量。

  (八)王燕琳,女,藏族,1985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迪庆州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王燕琳同志坚持奋战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监督执纪工作一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带领工作人员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发力、精准监督,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7件次,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16人次,问责45人,党纪处分19人,政务处分11人,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和履职尽责不力等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21批次65人,确保事事有回应,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作为市纪委“扫黑办”的主任,强化责任担当,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共受理各类问题线索及信访件82件次,问责2人,党纪处分23人,政务处分8人,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九)罗正升,男,汉族,1984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沧市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副主任。

  罗正升同志积极主动投身纪检监察事业,敢于担当,经常加班加点,常年驻守留置点办案,五年来共参与立案审查调查违纪违法人员72人,办理留置案件3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心系群众,始终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以审查调查实际成果回应群众的期盼,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勇挑重担,敢于碰硬,运用专业知识推进疑难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在工作细节和调查取证上下功夫,坚持大胆假设、细心求证、全面排查,在有限的证据链中梳理存在问题,从涉案人员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社会关系、个人经历等繁杂的问题线索中抽丝剥茧,使一些疑难案件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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