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排查中,部分家庭只有一个劳动力,孩子上学,老人患有慢性病,自主增收困难,建议民政部门对这类劳动力少、教育支出、医疗支出较大的家庭加大政策保障力度,防范出现返贫情况。”
“部分乡镇存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进度较为缓慢的情况,建议各项目单位加大与项目村、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切实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早日竣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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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今年4月弥勒市纪委监委对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监督发现问题进行梳理的一幕。各监督检查组立足职能职责,主动发现问题,推动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提出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向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情况,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今年以来,弥勒市纪委监委组成7个“室组乡”联合监督检查组,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情况、各级党员干部纪律作风、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对12个行业部门和12个乡镇(街道)每月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监督,压实主体责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为确保监督有力有效,监督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村组、田间地头、项目建设地实地了解情况,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轻微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了解、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小毛病”演变成“顽瘴痼疾”。对收集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项台账,规范处置管理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交办、督办,定期分析汇总,点对点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形成监督闭环。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纠正,严肃查处工作中的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弥阳街道纪工委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被评为“黑榜”的3个村(社区)进行跟踪督办,靶向监督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治工作不停顿、不松劲。
“坚持惩防并举,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再上新台阶。”去年以来,弥勒市在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中,零容忍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服务群众庸懒散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此外,该市着力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上下功夫,制定村级财务管理事项指导清单42项,强化村级权力运行制约,防止权力滥用。虹溪镇、巡检司镇纪委修订《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细化监督清单,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吴云秀 || 责任编辑 王云菲)